首 页
>
执法纪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
一、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
二、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三、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五、严禁酒后执法。
六、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凡是违反上述禁令的,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