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行政许可 > 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异地经营临时营业执照的登记
1、申请人签署的《临时营业执照登记申请书》;
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场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4、委托代理人申请异地经营临时营业执照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补照
  1、《个体工商户补照登记申请书》;
  2、登报遗失证明;
  3、委托代理人申请补照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换照
  l、《个体工商户换照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换照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停业手续
  1、《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委托代理人申请异地经营临时营业执照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