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行政许可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经主管部门或出资人盖章);
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下同):
  (1)宗旨;
  (2)名称和住所;
  (3)经济性质;
  (4)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6)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7)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9)劳动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终止程序;
  (12)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