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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工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合同管理职能介绍
  (1) 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2) 组织对经纪行为的监督管理;
  (3) 组织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4) 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5) 组织办理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
  (6) 组织制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7) 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推动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9) 组织实施其他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拍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的三个特点:
  一是通过拍卖的形式进行买卖而转移拍卖标的物。一般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依法交由拍卖人,由拍卖入主持通过竞买人竞价的方式而将其拍卖标的转移给竞买人中的最高应价者--买受人。
  二是一般由最高应价者获取拍卖标的。一般由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由其最高应价者获得拍卖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