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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斥举报中心简介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斥举报中心是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当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
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请拨打12315电话,或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二、消费者投诉须知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 地址, 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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