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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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协咨询
工商指导 财政奖励
--保税区大力扶持企业创牌
●海关总署出台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新规定
●我区七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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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搬家了别忘转告"娘家人"
●关爱生命 远离毒品(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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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期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如期举办
●保税区民协大力扶助 捷美跻身全国出口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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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二届"中博会"的通知
●首届"中俄秋冬服装展销会"
--免费为参展单位提供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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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标注册标记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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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园地"诚征优秀稿件 |
区内动态
民协咨询
工商指导 财政奖励
--保税区大力扶持企业创牌
编者按: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打造名牌产品,实施品牌战略在企业界空前深入人心。品牌,从某种角度上看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社会认可,当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品牌产品时,这个企业就有能力开拓和争夺市场。保税区民协本着"全力服务企业,推进品牌战略"的宗旨,搭建起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将最新最权威的政策介绍给会员企业,从而推动企业走上以"品牌"占领市场的发展之路。
一、列入年度创牌计划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同时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管理层具有较强的品牌争创意识
(三)在品牌创建方面每年有相当的资金投入
(四)内部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品牌管理工作
(五)商标具备争取申评相应名商标的基本条件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区内企业,在实施商标创牌的过程中,根据其自愿申请,予以重点扶持和辅导:
(一)高新科技企业
(二)重点生产性企业
(三)重点税源企业
(四)其他重点企业
二、新商标注册的辅导与服务
(一)加强对区内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行为的全程服务。工商分局负责联系信誉好、服务佳的商标代理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并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二)监管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企业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并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委托事宜。
(三)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向工商分局递交《新注册商标奖励备案表》,未做备案的,一律不予奖励。
三、商标创牌企业奖励办法
(一)按照被认定品牌的不同档次,给予奖励
1、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奖励;
2、对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或"浙江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0万元的奖励;
3、对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或"宁波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奖励,同年度取得不同档次的驰(著、知)名商标或名产品,按高档标准奖励;获得同等档次品牌的不重复奖励。获得奖励的企业在品牌有效期内不得外迁,如确需外迁的,所得的奖金全部退还。
(二)对新申请商标注册的企业,每只商标奖励人民币1000元。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按逐国(地区)注册的,每件商标奖励人民币3000元,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并一次性在5个国家(地区)注册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商标创牌奖励所需材料
(一)当年获得注册商标的企业要求奖励的,应于每年12月中旬以前向工商分局递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二)新获得驰(著、知)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要求奖励的,应向保税区工商分局递交奖励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驰(著、知)名商标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三)企业创名商标未列入年度创牌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详细内容请参阅:《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关于实施企业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甬保税政[2005]9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工商分局实施企业品牌战略(商标)战略操作规程》(甬保工商[2005]16号)。
海关总署出台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新规定
近日,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正式施行。与原规定相比,有三大变化。
一、取消以前的自理、代理和专业报关单位的划分,将报关单位划分为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二、降低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门坎。新的管理规定统一规定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人民币,且取消了风险担保金、注册门坎大大降低。
三、取消了对报关单位的年审,代之以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制度和换证制度。
此外,海关总署首次明确将申请加工贸易的有关手续纳入报关业务范畴。新规定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必须通过专业报关员。由于考虑到加工贸易业务办理的延续性,目前海关暂时仍允许由企业人员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事宜,在一定的过渡期限后,将正式开始执行该政策。
我区七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工商分局审核,认定7家企业为2004年度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效期3年。
这7家企业是:宁波丽晶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捷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龙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宝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联合燕华化工经贸有限公司、宁波荣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安信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协会告知
办事处搬迁了别忘转告"娘家人"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确保企业及时的了解保税区政策动态及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给企业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协会每年在年检期间对企业的实际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一次登记校对。但随着企业办事处的搬迁,造成部分企业联系方式中断,以致于一些信息、重要通知无法告知。为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我们需要您的配合和支持:如果贵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了请别忘了将"新的联系方式"转告"娘家人"。
关爱生命
远离毒品(摘要)
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紧密围绕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做好各会员企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新形势下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对于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毒品形势,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有效解决我国的毒品问题,对于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呼声,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协会动态
第二十一期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如期举办
6月22日,保税区民协在宁波新贸城饭店成功举办了第二十一期法定代表人培训。此次培训以合同和外汇管理知识为主,由于培训内容涉及到企业发展的切身利益,吸引了100余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参加这次免费培训,与会人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保税区民协大力扶助,捷美跻身全国出口百强
商务部最近公布了2004年度全国出口额最大的100家民营企业名单,宁波捷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
5234万美元的出口额入围,排名第83位。
据了解,此次民企出口100强入围的"门槛"是4624万美元,标准比上年提高了近1800万美元,我市共有5家企业入选,捷美是保税区唯一一家入围百强的企业。获此殊荣,捷美老总称,非常感谢保税区民协为企业提供的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正是民协引导、鼓励和促进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民企扩大出口的各项实事工程,才使得公司快速成长起来,并在全国百强民企占有一席之地。
为您服务
关于报名参加第二届"中博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宣传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为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中法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取得成效,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05年9月12日至15日在广州市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
第二届"中博会"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举办。特设美容化妆品专业展区、纺织服装专业展区、食品饮料专业展区、医药专业展区、电子信息专业展区、汽车摩托车配件及用品专业展区、鞋业皮具专业展区、家用电器专业展区、陶瓷专业展区和法国中小企业展区共10个展区。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第二届"中博会""美容化妆品专业展区"组织招展和布展工作。该展区面积1万余平方米,可安排9平方米的国际标准展位500多个,位于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B展馆。主要参展展品内容为: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用品、设备及技术。展位费:3M×3M标准展位每个6800元。
"中博会"期间,将举办"中法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法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活动"、"采购说明会"、"融资洽谈会"、"中小企业培训"等多项系列活动。法国将由300家以上企业参展、参会。
●请美容美发、化妆品及相关企业积极向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民营企业协会报名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15日
首届"中俄秋冬服装展销会"
--免费为参展单位提供展位
展会时间:2005年8月8日-15日
申请截止时间:2005年7月31日
展会地址:绥芬河市旭升大厦 绥芬河市中心广场
参展范围:男装、女装、童装、休闲装、毛皮时装、服饰品等。
展位设置:无偿为参展单位提供展位
展会主题:政府搭台,企业参与,繁荣市场,展示形象,推动对俄经贸战略升级
★ 友情提醒:希望全区服装加工及贸易型企业踊跃报名参加★
案例分析
使用商标注册标记需谨慎
宁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人工晶体研发及生产的企业。在企业筹建阶段,该公司为了日后市场推广需要,特意把商标Exlen申请了注册,并顺利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在拿到该《受理通知书》后,该公司当即委托某印刷企业为其印制了大量带有"Exlen?"注册商标标记的商品外包装盒,并用于产品包装。后由于知情人举报,被当地工商机关立案查处,最后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了10000元人民币罚款。
在本案中,当事人之所以被处罚,根本之处在于其错误的混淆了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注册核准,以为自己提出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了就可以使用商标注册标记了,其实不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要获取一个商标的专用权并使用商标注册标记,该商标必须经过注册。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一般要经过"申请-受理-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这几步,通常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只有经过核准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才表明该商标最终被许可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商标权人才可以在商品上使用商标注册标记。拿到《受理通知书》只表明该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这只是商标注册的第一步,并不代表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当然就不能擅自使用商标注册标记。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已经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商部门对此行为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当地工商部门的处罚是正确的。透过这个小小的案例,也再次提醒我们广大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提高商标法律意识,谨慎使用商标注册标记,否则不仅不能带来利益,还要招致行政处罚,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商标侵权,遭到权利人巨额索赔。
征稿启示
本刊作为保税区民营企业协会的会刊,以报道我区政策动态,民营经济发展为已任。为了丰富本刊内容,拓展报道的深度和广度,《民企通讯》会刊"交流园地"栏目诚征优秀稿件。
《民企通讯》刊物中增设的"交流园地"栏目,主要报道成功企业的经营之道、创业者的创业(成长)历程以及发生在您身边的人和事,欢迎广大企业积极来稿。稿件一经录用,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适时组织学习培训,成绩突出者,颁发通讯员证书。
来稿请寄:宁波保税区大厦三楼民营企业协会 收 邮编:3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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