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
   
   
宁波保税区工商政务网
  保税区民协积极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
  保税区工商紧抓“三度”强势助推“品牌强企兴区”战略
  保税区股权出质登记实现零的突破 帮助企业融资5.6亿元
  保税区工商分局成功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政策法规培训会
  《宁波日报开发导刊》保税区工商注册官制度为投资环境添彩
 
宁波保税区工商政务网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民企通讯 > 2003
第七期(总第五十九期)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私营企业协会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目 录

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政策意见(2003年6月26日)
宁波市进一步促进出口商品创牌认证工作扶持办法
我区申请涉外商标注册68件
我区两家企业被评为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A级单位
宁波保税区民营企业家谈企业发展与人才问题
某房产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政策传递

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政策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优化服务,改善环境,确保民营经济主体地位平等、发展机会平等、政策扶持平等,引导民营企业向规模型、外向型、科技型、效益型转定,在质的提高的基础上实现量的新扩张,全面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1、放开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承诺向外贸放开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放开。鼓励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各类教育、经营性医疗、文化娱乐等领域扩大投资。
  2、放宽民营企业注册限制。凡是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未作明文规定的,不得作为民营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需要前置审批的,按照市有关规定,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放宽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资本金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以一定额度的资金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满足;允许以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按比例作价入股。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要求、可自选平衡资金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改审批制为登记备案制。
  二、扶持上规模上水平
  3、支持民营企业向规模化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区、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控股、参股,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全市重点培养一批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民营企业达到市定大企业、大集团标准的,享受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2]98号)明确的扶持政策。
  4、引导民营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造。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并享受国企改革有关政策。对企业改制前已办理的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书不因工商登记变更而取消。
  5、鼓励民营企业向园区集聚。市和县(市)区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产业园区,对进入市区工业产业园区的民营企业,享受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2]99号)明确的扶持政策。
  6、加快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支持、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鼓励民营企业以买壳、参股等形式重组上市。
  7、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特点,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融资、用地、技改、外贸出口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融合现有区域块状特色产业,引导、鼓励其到各类乡镇工业园区落户,实现集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层次;努力培育中小民营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扶持在行业、产品有一定优质的中小民营企业增强发展实力,成为国内同类行业、同类产品的龙头企业和“单打冠军”。
  三、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
  8、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生产型企业享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放宽民营流通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外贸经营年限限制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凡有出口创汇实绩的民营企业均可享受市政府《关于动员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着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2]40号)明确的扶持政策。
  9、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外资。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以民资引外资,通过合资、合作、嫁接等形式,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对民营企业吸收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允许其直接办理由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须符合外资投资产业导向)的变更登记。
  10、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放宽对有涉外经营权的民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限制。对民营企业到境外参展、建立营销网络等,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和贴息。对民营企业境外发展所需的国内设备、原材料和零配件,按规定实行出口退税。简化民营企业人员出境审批手续,对纳税、创汇大户的有关人员可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往返出国(境)手续。
  四、积极推进科技进步。
  11、支持民营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各类中高级技术人员。民营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和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均享受与其他经济主体同等政策。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企业,准许技术股比例放宽到40%,投资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的民营科技型企业更要给予各方面的政策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鼓励民营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依托各类高校,强化科技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12、加大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对列入市县两级重点技改项目的企业,实行技改贴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技改项目,其项目所需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经批准可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
13、扶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有关部门认证,参照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资设立科技型生产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开发公司。加快组建各类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风险投资。
  五、改善金融服务水平。
  14、加大对相关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市)区及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强化对县域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发展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对民营企业以不动产作抵押申请货款的,经评估并出具权属证明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应按抵押折扣的高限发放货款,评估意见原则上两年内有效。对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试行发放信用货款。
  15、建立民营企业货款担保机构。市、县(市)区两级逐步建立由政府性、商业性、互助性相结合的担保服务体系。对市县两级实行会员制、符合条件的行业性、区域性货款担保参股。担保机构要按照企业化机制运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降低风险,提高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提高用地保障水平
  16、及时保障民营企业建设用地需要。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用地,统一纳入市和各县(市)区的城市(镇)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性用地,可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对实施出让的,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并按已缴出让金额度核发土地证。
  17、积极拓宽土地利用渠道。支持民营企业与近郊区农村集体组织合资合作,合理开发利用村级发展用地。对利用闲置土地和非耕地、荒地兴办民营企业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8、加大对相关民营企业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在安排国债资金、财政贴息或补助资金时,享受其他经济主体同等的政策。对民营资本投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项目,需政府支持的,鼓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参股。对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益性项目,在一定时期内可由财政资金定额或定项补贴。
  19、给予相关民营企业适度的税费优惠。对民营企业投资种植业、养殖业,从事公用事业、商业、对外贸易、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其各项税费按照省市财税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继续执行创优创牌奖励政策。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发名优产品,创建知名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市政府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八、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21、积极做好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加强地方性立法,进一步落实《宁波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认真查处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危害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案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环保体系认证等活动,坚决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假冒、盗版等侵权现象。
  22、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清理对民营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市及县(市)区自定的收费项目,规范缴费行为。国家和省制定的政策性收费,地方应按最低限额收取。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准向民营企业规定购买指定产品。
  九、进一步改善服务
  23、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其在发展民营经济中的维权、中介服务作用。加强民营企业的信用建设、中介服务作用。加强民营企业的信用建设,按索民营企业信用奖惩机制,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4、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对民营企业的审批、年审、纳税等事项,实行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进对民营企业的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商务和投资信息,为民营企业以及有创业意愿的个人提供信息,为民营企业以及有创业意愿的个人提供生产经营、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十、切实加强领导
  25、加强领导和指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市、县(市)区两级要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民营经济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民营经济各项目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建立规范的考核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26、鼓励民营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中的先进人物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鼓励民营企业人员参政议政, 在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者的政治地位。
  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政策意见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转发。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意见。
  本政策意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以自然人投资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本政策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已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意见不符的,按本政策意见执行。

宁波市进一步促进出口商品创牌认证工作扶持办法

  一、对当年被国家商务部评为“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的全市企业,补贴10万元。
  二、对已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的全市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农产品出口企业及其它品牌商品出口较上年有增长为前提,纺织服装品牌商品年出口额达2000万美元以上,且居全市前8位;农产品品牌商品年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且居全市前5位;其它品牌商品年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以上,且居全市前10位的,各补贴5万元。
  三、对市属企业在2003年度内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逐国(地区)注册的每件商标补贴3000元;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一次性在五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补贴5000元。企业可凭所在国商标注册证书或宁波市商标事务所代理注册的有关资料申领补贴资金。
  四、对全市经营品牌商品的流通性外贸企业,在2003年度内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卫生体系以及其他各种有关国际标准体系认证的,参照宁波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办法有关定额标准执行。
  五、对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经贸(发)局在促进出口商品创牌认证工作方面实绩突出的,予以一定奖励。
  六、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和制定促进出口商品创牌认证的办法及措施执行。

信息传递

我区申请涉外商标注册68件

  近日,宁波保税区上新贸易公司成功向国家商标局申请“UPNEU”涉外注册商标,至此,今年我区11家企业已成功申请涉外商标注册68件,占全市涉外商标注册总数的28%。

宁波保税区两家企业被评为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A级单位

  6月30日,宁波理工监测公司和宁波保税区文森装饰工程公司被市工商局评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AA级单位,这是宁波保税区首批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AA级单位。

协会动态

宁波保税区民营企业家谈企业发展与人才问题

  近年来,依靠特殊的功能、政策和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保税区民营外向型企业得到蓬勃发展,不少企业完成了资本积累,已经或正在从单一的国际贸易向工贸一体化转型。也有一些企业正在考虑转型。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6月27日,保税区工商分局和私企协会联合举办了“外向型企业发展研讨会”,有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者就企业转型的利弊关系,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人才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交流与研讨。现将部分发言摘要印发给全体协会会员企业,希望对各企业有所帮助。
  海诚恒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夏晓波:国际贸易公司走工贸一体化道路非常必要,因为我们的订单让别人加工,无法在产品质量、交货期限等方面得到保证,所以,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工厂。要保证自己的工厂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处理好公司与工厂之间的关系。
  鸿美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司徙宏勋:我认为外贸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确实不行,如一个产品交给5家工厂生产,就可能会有5个不同的品质,而且交货期限也很难保证,这样外商就会不满意。为了降低综合成本,也迫使你不得不办自己的工厂。产品经过别人一个个工厂加工过来,每个环节都会有增值税,产品成本自然上去了。如果有自己的工厂,则成本就会降低下来。我们处理自己工厂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工厂只管生产、质量、交期,其他如辅料供应、价格、销路都控制在公司手里,各司其职,这样才能协调发展。
  丽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项乐宏:外贸公司要发展,应该走工贸一体化之路,原因是:我们的订单让别人工厂加工,我们无法控制产品质量,交货时间,没有自己的工厂,我们的销售额也无法稳定。工贸一体化“工”是基础,“贸”是领头羊,工贸一体化就象有二个车头的火车,前拉后推,这样,企业才能动力足,跑得快。要加强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制造要精品化。在经营中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规避法律法规;二是要防范财务风险;三是要防范经营风险,防止过度扩张。关于人才流动问题,我认为人才流动很正常,人家要走了,我们就应该反思自己的管理体制是否有问题。我们要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量才录用,这样才能稳定队伍。
  尹松家居总经理施海涛:目前,出口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不但外贸企业之间竞争,许多工厂也与外贸公司竞争,而且,国外一些大公司也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与我们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必须要加强管理,其中人才管理尤其关键。我认为对人才管理要掌握好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有好的进人标准,所招的人一是要对公司忠诚;二是要勤勉;三是智力超群。其次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除了给职工提供良好的待遇外,还要加强思想教育,并且要建立公正合理的考核机制,不能吃大锅饭,充分体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理念。第三,大胆起用人才,培养人才,特别是年轻的大学生,他们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旷博国际贸易总经理张金堂: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是属于全社会的,我们不应局限于个人赚多少钱的问题上,一定要考虑如何让公司发展壮大。所以,必须多考虑职工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实现,要采用挂靠办法,将职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在一起。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一定要自己管理,一个人的精力、能力总是有限的,完全可以出高薪聘请管理人才来管理公司。
  华德工贸公司总经理徐德华:我认为国际贸易公司走工贸一体化之路是必要的,我目前既做国际贸易,同时又拥有多家工厂,自己觉得这样的模式比较适宜。对一些时间要求紧的订单,有自己的工厂的话,可以马上设计、打样生产,如果没有自己的工厂就很难按时交货。面对日益激烈的价格竞争,还可以降低产品的成本。关于如何留住人才,我认为要人性化管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泛太工贸总经理傅意桥:随着我国加入了WTO,原来与我们合作的工厂正逐渐自己找国外客户,成为我们的竞争对手。走工贸一体化之路,有利于控制市场。关于人才流动问题,与我们的文化背景有关,许多人认为在企业里干成功的含义是做老板,所以宁愿做小老板也不愿做高级白领,这确实对我们压力很大,不象日本文化中强调团队精神。我认为企业负责人要有宽阔的胸怀和气度,这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同时,也要尽可能地让员工知道公司里的事,让他们知道办公司的难处,这样也许他会觉得自己办公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他觉得自己已经具备办公司的能力,要走了,我们就不应阻拦,也许日后他还会成为我们合作的伙伴。
  洪大化工总经理袁俊杰:关于人才管理,团队精神最重要。一个企业就象一支足球队,每一个人都有他的作用,每一个人的作用都不能受轻视。不能过分夸大一个人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另一个人的作用。每一个人只要他在积极工作,都应肯定他的成绩。我原来在国有企业工作过,对此深有体会。要把公司管理好,关键在于提高老板个人的素质。有的人在积极地工作,尽管他今年没有创造多大的业绩,相信他明年会创出很好的业绩。关于贸易公司发展,我认为不一定要自己办工厂,因为贸易是我们的强项,我们可以搭建一个贸易平台,为工厂提供优质的配送和服务。我们定位在中小客户,这些客户买货不太可能为少量货直接找工厂,我们可以搜索全世界最好的东西,为他们提供最好的配送和服务,走国内与国外联动,内销与外销联动之路

法律案例

某房产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一、 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1年,某房产公司在开发商品房过程中,使用自制商品房销售合同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该合同在质量责任方面其格式条款规定:“房产公司自交付使用后保修一年。”至2001年7月,该房产公司与客户共签订合同148份,合同金额2100余万元。2001年7月,工商部门对房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合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即立案调查,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称《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该房产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二、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同时《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品房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不低于八年。”因此,该房产公司单方面将房屋保修期规定为一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该案的处理,有人认为,利用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权益,只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承担行政责任,因此,工商部门不宜作出行政处罚。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理由是,《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该条,工商部门在其它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 | |
|
        浙ICP备05005104号    E-Mail: webmaster@12315.gov.cn
       宁波保税区工商局信息中心 | 宁波商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www.12315.gov.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